債權人未及時主張債權擔保人免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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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日前,江西省安福縣人民法院對因還款時間寫成借款時間引起爭議的一起民間借貸糾紛作出一審判決,被告林偉明歸還原告李柱借款本金48000元及息,被告劉凱不承擔本案民事責任。 被告林偉明因做生意急需資金周轉,於2007年12月30日向李柱提出借款48000元,因李柱對林偉以交往不多為由要求有第三人擔保。林偉明即找到劉凱出面擔保,雙方約定借款期限一年,林偉明出具借條,劉凱在借條上簽名擔保,而林偉明在借條上落款為2008年12月30日,李柱沒有註意到這一點,當即付給瞭林偉明現金48000元。 事後,林偉明生意虧本,外出務工,李柱見借條上借款日期為2008年12月30日,2009年沒有向劉凱主張權利,2010年5月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林偉明、劉凱歸還借款本金及息。庭審中,被告劉凱提出借款時間,擔保時間實為2007年12月30日,原告李柱對這一事實及過程表示認可,但仍堅持要求劉凱還款。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林偉明雖在借條上書寫的日期2008年12月30日,但實際借款時間、擔保時間為2007年12月30日,被告劉凱在借條上簽名擔保,屬連帶責任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連帶責任擔保債權人必須在借款期限屆滿後六個月內主張權利,否則保證人免除擔保責任。原告李柱未在法定期限內即2009年6月30日前向劉凱主張權利,其擔保責任已經免除,故作出上述判決。 推薦閱讀: 影視版權的質押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律.. 通過從業培訓 讓我獲益匪淺來源:中國典當聯盟網.. 把握自己 忠於企業---在銀豐典當行員工培訓會上的講話來源:中國典當聯盟網.. 質押合同的可解除性及質權的有期性來源:中國典當聯盟網 共有不動產之執行問題探析來源:華律網 編輯.. |
2014年4月13日星期日
債權人未及時主張債權擔保人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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