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1日星期三

閩龍陶瓷陳進林:明碼實價同適當優惠並不沖突



室內設計,裝修 - 閩龍陶瓷陳進林:明碼實價同適當優惠並不沖突


















室內設計,裝修 - 閩龍陶瓷陳進林:明碼實價同適當優惠並不沖突



  近期北京的建材行業將“明碼實價”作為瞭重點的經營策略和宣傳重點。為此記者專訪瞭閩龍陶瓷總部基地董事長陳進林,解讀“明碼實價”在閩龍市場的實施情況和從北京建材行業在實施“明碼實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陳進林表示,明碼實價,是中華民族自有商業行為以來,全體從商人員恪守的職業道德和良好美德。明碼實價,童叟無欺已經成為瞭商業誠信的代表性規范,閩龍陶瓷總部自成立起,就堅持和保有這種良好的美德,一直將明碼實價,誠信經營作為自足之本。近期很多建材市場和品牌在媒體上大量宣傳明碼實價,這是好事情,是回歸到誠信經營這一基本經營理念上,能夠給廣大消費者更透明的消費方式和購物感受。

  明碼實價在實施過程中存在著很多問題,首先就是“真明碼,假實價”。在實施的過程中存在著將明碼進行的很好,標價標示做到瞭甚至很多廠商做到瞭北京市統一標價的局面。但是在真實銷售中為瞭達到某些自身渠道性的目的而不是標價銷售,那就是假實價。其中隱藏著渠道消費返利,給予一部分存進或者帶動銷售人員的回扣等等都流出瞭空間,甚至是假象。這樣反而給消費者感覺是明碼瞭實價瞭,就可以放心消費而不進行調查和議價瞭。這樣不但損害瞭消費者的利益還易生商業欺詐和回扣行為的肆意進行。

  明碼實價同適當優惠,議價並不沖突。在市場經濟的今天不同於計劃經濟時期的定價購買模式。尤其是在個人大宗商品交易過程中,如果嚴格的實施標價就是最終成交價的話在某些情況下是不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因而明碼實價同適當優惠並不存在矛盾,兩者不是在一個對立面上。在建材零售行業中,在消費者購買產品的過程中,商業處於存進消費,利潤可控的程度上給予消費者適當的優惠和在洽談合同上進行議價。這一情況是市場活躍的表現更是一個成熟商業環境的必然體現。我們也看到北京某些賣場在做明碼實價的基礎上,在整體優惠5%的廣告也是蠻多的,可見明碼實價同適當優惠和議價並不沖突。有很多人誤解瞭說明碼實價瞭就是沒有優惠瞭,或者演繹成瞭全市最低價這一代名詞都是不對的。

  不同的產品在不同的商場,不同的渠道不同的環境下。價格上有所差異是市場經濟環境的必然。打個比方來說,一瓶礦泉水,在超市裡是1元錢。在路邊小店裡就要2元錢,在飯店裡估計是5元錢在KTV,景區裡估計要10元錢一瓶。這就是不同的渠道具有實際交易價的不同。就像閩龍陶瓷總部基地,成立之初就是以批發,個人大宗購買為主要消費群體,在價格上如同礦泉水在超市裡消費一樣。不同的市場受到場租經營成本的營銷必將這些體售價上,轉移到消費者的身上。因為我認為,做好市場,做好服務給消費者提供更好,無論是否把口號喊得多響但最後我們要給消費者提供的是價廉物美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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