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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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規定省屬國企招聘畢業生不得限制院校戶籍|國企招聘


















甘肅規定省屬國企招聘畢業生不得限制院校戶籍|國企招聘






  3月25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瞭解到,該廳近日印發的《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信息公開的意見>的通知》明確,我省省屬國有企業和中央在甘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要在省人社廳網站(網址:http://www.rst.gansu.gov.cn)公開發佈招聘信息,或在本企業網站、其他社會網站發佈招聘信息的同時,在省人社廳網站設置鏈接。同時明確,招聘中不得將院校作為限制性條件,工作地點位於省會及以下城市的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不得將戶籍作為限制性條件。不得降低或提高已公開發佈的招聘條件  國有企業要制定本單位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制度,招聘制度中要明確招聘計劃、招聘程序、信息發佈、招聘紀律、監督渠道等內容,招聘計劃不得缺少招聘崗位及條件、招聘人員數量、招聘時間安排、采用的招聘方式等內容。國有企業要按照國傢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發佈招聘信息,保證真實有效,不得設置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歧視性條件,不得設置與崗位要求無關的條件,不得將院校作為限制性條件;工作地點位於省會及以下城市的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不得將戶籍作為限制性條件。國有企業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可以采取考試的方式,也可以采取考核的方式,擇優聘用。在同一批次招聘中,不得降低或提高已公開發佈的招聘條件。當次公開招聘發佈的崗位未招滿或需增加招聘數量的,要在招聘工作結束後另行組織公開招聘。國有企業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過程中,與應聘者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國有企業負責人不得參與招聘工作。國有企業具體負責組織招聘工作的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涉及與應聘者有上述親屬關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情形的,也應當回避。招聘時要在人社部門網站發佈招聘信息  《通知》明確,省屬國有企業和中央在甘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要在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開發佈招聘信息,或在本企業網站、其他社會網站發佈招聘信息的同時,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設置鏈接;市州和縣區所屬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應在本級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網站公開發佈招聘信息或設置鏈接。招聘信息的發佈時間以在政府人社部門網站公開發佈為準。招聘信息應至少在報名開始的一周前在政府人社部門網站(或設置鏈接)發佈,報名時間不得少於7天。省屬國有企業和中央在甘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應在報名開始的一周前,將招聘信息報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進行公佈,或主動向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供本單位網址等信息,以便及時設置鏈接。國有企業要確保招聘信息符合國傢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保證其內容真實有效。  另外,國有企業要在本單位網站或其他公共媒體對招聘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應聘者或其他人員認為公示人員存在問題的,可以實名向國有企業紀檢部門反映,由國有企業紀檢部門作出處理。存在就業歧視可向法院起訴  應聘者認為國有企業招聘過程中存在就業歧視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國有企業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應當公開發佈招聘信息但沒有公開發佈,或招聘信息內容不符合有關規定的,應聘者或其他人員可以實名向相應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投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核查有關情況並作出相應處理,問題嚴重的,可以約談國有企業負責人,或在有關媒體上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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