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7日星期日

中國漁民拒絕菲方審訊 堅稱在中國海域捕撈-菲律賓抓扣中國漁民

中國漁民拒絕菲方審訊 堅稱在中國海域捕撈|菲律賓抓扣中國漁民

中國漁民拒絕菲方審訊 堅稱在中國海域捕撈|菲律賓抓扣中國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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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菲“起訴”中國漁民拒絕參加審訊(圖)

  11名被扣中國漁民拒絕菲方律師,堅稱在中國海域合法捕撈

  據菲律賓《每日問詢者報》12日報道,菲巴拉望省檢查官稱,被菲方扣押的11名中國漁民拒絕參加菲方進行的審訊程序。菲律賓官方12日聲稱,菲國司法部當天對日前在南沙群島半月礁遭菲海警人員扣押的11名中國漁民中的9人提起“訴訟”,稱其違反1998年菲漁業法。巴拉望省檢察官稱,由於其中兩人是未成年人,針對他們的起訴被駁回,預計這兩人將被遣返回國。

  據悉,菲方為9名被起訴的中國漁民提供瞭一名公共律師,但遭到中國漁民的拒絕。被起訴的中國漁民表示,他們是在中國水域內進行合法捕撈,因此不會接受菲方提供的律師。

  6日,菲軍警以中國漁船“非法”捕撈海龜為由抓扣11名中國漁民,聲稱在被扣的中國漁船上發現500隻海龜。隨後菲方對11名中國漁民和5名菲律賓人提出違反菲漁業法第87和97條的控告。而根據漁業法規定,違反第97條,即捕獵珍稀、受威脅及瀕危生物者可被判入獄12至20年,罰款12萬2750美元,並沒收漁獲和吊銷捕魚許可。

  我外交部稱菲行動非法無效

  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此前已派遣一名外交官至巴拉望省,探視被扣押的漁民,並就他們盡早獲得自由與菲方進行交涉。

  中國外交部7日重申,中國對包括半月礁在內的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9日,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曾指出,菲方針對中國漁民采取的任何行動都是非法和無效的。“我們再次要求菲方立即無條件地放人、放船,保證中國公民生命和財產安全。”

  疑點

  菲方以非法捕撈指控我漁民但證據指向菲漁民倒賣海龜

  巴拉望省的檢察官羅德裡格斯解釋起訴原因時稱,此事“已經十分明顯”,中國漁民“非法捕獵”受保護的海龜,但菲方沒有明顯證據證明中國漁民捕撈海龜,更多談及的是中國漁民可能從菲律賓人手上購買海龜。

  漁民傢屬:菲方耍圈套

  菲海警曾公佈一張沒有顯示日期的死海龜照片,聲稱照片拍攝於被扣中國漁船的甲板上。但被扣漁民傢屬曾表示,菲方“偷捕海龜”的說法並不可信。半月礁一帶不是海龜的聚集區域,而且此次出海的船隻沒攜帶捕撈海龜的大網等工具,幾天時間就捕撈500隻海龜不太可能。而巴拉望省檢察官羅德裡格斯說:“沒有在中國船隻上發現捕魚用具。”

  專傢:菲方別有用心

  菲警察局的負責人曾稱,菲海警是在接到當地漁船向外國漁船倒賣珍稀海龜的情報後,經過5天的偵察才鎖定可疑船隻。而中國社科院海疆問題學者王曉鵬認為,這恰恰暴露出菲方面是處心積慮、別有用心。

  巴拉望持續發展委員會承認,存在一個由外國買傢和國內供應者組成的“供求體系”,即菲律賓人負責捕捉瀕危的海龜,然後以每隻1.5萬至3萬比索的價格,大批量賣給中國人。《菲律賓每日問詢者報》11日援引軍官的話稱,中國船隻不想靠近巴拉望海岸,他們更喜歡在半月礁與供應商會面。

  背景

  我漁民數百年來在半月礁附近打漁

  作為中國南沙群島島礁之一,半月礁是中國固有領土,漁民習慣上將其稱作是在“九段線”以內。

  呈半月形的半月礁在北緯8度54分,東經116度17分,海南省瓊海市潭門漁民們數百年來就在此附近打漁。

  據瞭解,進入2000年後,菲方開始強制扣押中國漁船、逮捕漁民,其中政治意味較濃。

  一般漁民被抓後,會被要求簽“認罪書”(並非中文書寫),即承認“非法越界到菲律賓海域捕撈”之類的罪名,從而變相讓漁民承認菲律賓對事發南海海域擁有“主權”。除可能面臨牢獄之災外,巨額罰金及沒收船隻、漁具,也讓中國的船主和漁民近乎傾傢蕩產。

  據國際臺、《環球時報》

(原標題:遭菲“起訴”中國漁民拒絕參加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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